[系辦公告]轉發111 學年度(第 8 屆) 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 招生簡章(數位班專用)
報名資格:
(一)須符合以下全部招生條件
1.111 學年度應屆畢業生(即 112 年 6 月畢業之學生)、
2.最近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 65 分以上者、
3.最近一學期操行成績無懲處紀錄者、
4.財務或其他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(1)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。
(2)家庭遭受重大事故(含災害、經濟變故、人口傷亡等)。
(3)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、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,無法工作。
(4)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、扶助或安置。
(5)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。
(二)報名學員須檢附以下相關文件:
1.勾選 4.財務或其他條件之(1)或(4)者,應檢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社福單位證明相關文件。
2.勾選 4.財務或其他條件之(2)、(3)或(5)者,應述明符合條件之理由,並檢附主修科系系主任簽章之推薦表(如附錄四)。
3.學員自行至專班網頁填寫報名資料並列印文件(內含報名表及學員報名須知),以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〔大一至大三上學期成績單及財務或其他符合條件證明文件: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、社會福利資格證明或附錄四之主修科系系主任簽名之推薦表〕,送交財金系系辦公室審核。
報名流程:
1.符合招生資格條件有意願報名專班者,請連結至報名網頁( www.fly.org.tw 之訊息公告或下載專區),登打111 學年度(第 8 屆)「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」報名表(附錄二)及學員報名須知(附錄三)後,列印申請表格(A4)並檢附相關個人證件(大一至大三上學期成績單)及財務或其他符合條件證明文件。
2.符合招生資格條件有意願報名專班者,請於本(111)年5月31日前將報名資料送財金系辦公室,由財金系推薦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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