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-1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案 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9/30止
申請條件:
一、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(不含在職專班學生、空中大學生、假日班之進修推廣生、碩士及博士生)。
二、108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5分以上(僅限大專院校學業成績)。
三、108學年度下學期德行成績無曠課及懲處紀錄。
四、財務或其他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:
(一)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
(二)家庭遭受重大事故(受災戶、經濟變故、人口傷亡等)。
(三)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、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,無法工作。
(四)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、扶助或安置。
(五)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。
收件截止日:即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。
詳情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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